【唐】李商隐
八岁偷照镜,长眉已能画。
十岁去踏青,芙蓉作裙衩。
十二学弹筝,银甲不曾卸。
十四藏六亲,悬知犹未嫁。
十五泣春风,背面秋千下。
李商隐与初恋因父母的棒打鸳鸯而分开,这首诗是为纪念恋人所作;也有人认为这是写怀才不遇,诗人用佳人得不到真爱暗喻自己得不到赏识,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,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。
古以长眉为美,所谓“青黛点眉眉细长”,犹为唐人入时装扮,“八岁偷照镜”说明此时女子已知爱美了。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,郊外春游,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。诗人化用了屈原《离骚》语句:“制芰荷以为衣兮,集芙蓉以为裳。不吾知其亦已兮,苟余情其信芳。”十二岁学艺刻苦,学弹秦筝,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。至此诗人都是白描,不带一丝感情色彩,女子的生活似乎也一直是娴静而又无忧无虑的。
十四岁怀春羞涩,藏于深阁,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,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。十五岁无处说相思,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,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,忧伤烦闷,又无处说相思,更无心为秋千之戏,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,何等情思。是在为爱情的不顺而哭,还是因相思入骨而伤,诗人没有道明。至此全诗落笔,诗人就像一个旁观者一样,短短50个字就描写了一位女子八年的生活,不可谓不高明。